英語所不能容之六言
有言者,一時兼負三四義,無一英語單詞可容其全。譯者不得不擇其一而棄其餘。今舉六言,值得完整而識之。

凡翻譯,皆一連串小而必然之背叛也。譯者遇一詞,一時兼具三義,視英語所予之唯一空格,而不得不擇。餘二義默然委於地。如是者數千次,則得一譯:忠矣,可讀矣,然正失其令原作值得一讀者。
習古語之最善之由,非文法也,乃此類之言——其至也,已負英語所不能載者。今舉其六。
故意兼義之言
λόγος、logos(希臘語)。 《約翰福音》開篇曰「太初有 logos」,而凡英語之聖經,皆須賭於一詞,多作「Word」(道)。然 logos 亦謂理性、陳述、論證、比例、原理、宇宙之理性結構。赫拉克利特謂萬物依 logos 而生,其意非一詞也,乃近乎實在之隱藏之邏輯。英語逼君擇其一面,而藏其餘。
pietas(拉丁語)。 維吉爾之英雄埃涅阿斯,出場即稱 pius Aeneas,人易譯之為「虔誠之埃涅阿斯」,一信教之人。然此幾與本義相反。Pietas 者,對所負者之盡忠也:於神,是矣,然亦於父、於子、於邦、於己之亡者。埃涅阿斯負老父於背而出燃燒之特洛伊時,正其 pius 也。吾人之「虔誠」一詞,狹縮至僅指赴教堂,而失卻肩上之父矣。
חֶסֶד、ḥesed(希伯來語)。 《詩篇》一再返於此詞,譯者嘗試「慈愛」、「堅定之愛」、「憐憫」、「忠信」,又或簡作「恩典」。其一時兼此諸義:一種亦為所守之諾之愛,一種亦為守約之信之仁。《詩篇》一百三十六篇一再言神之 ḥesed 存至永遠時,無一英語單詞可為彼恆存之物。
內藏一整套世界觀之言
धर्म、dharma(梵語)。 於《薄伽梵歌》中,戰士阿周那臨戰而僵,蓋二責相衝,而此危機以一詞出之:dharma。其一時兼謂法、責、正義、宇宙之道德秩序、一物應有之行、又近乎「宗教」者。譯之為其中任一,則阿周那之兩難縮為己之一隅。
ἀκρασία、akrasia(希臘語)。 英語須賴一語:「意志之弱」,或「自制之缺」。然希臘人有一單一之名,以指彼既怪且熟之人性事實:明知所當為,而偏行其他。亞里士多德為之費嚴肅之哲學;蘇格拉底覺其甚費解,至半否其為可能。此乃每一破碎之決心之詞,而英語從未賜之以己之名。
仁、rén(文言)。 孔子之核心德也,其字以「人」旁置一「二」字而成。仁者,人道也,仁愛也,於他人為完全而正當之人之德也。「仁愛」聽之如一捐施。Rén 更近乎於眾人之間為善人之整套藝術,且其形——一人加二——本身即一小論證:君不能獨而為仁也。
既止翻譯,君之所得
其要非謂譯之惡也。譯乃壯舉,吾人多數初識此諸傳統,正賴之。其要在此:一譯者,代君所作之一決定,一次而已,繼而凍結。習其語,則君奪回此決定。君一時見諸義俱,而自判某句所倚者為何。
六言,可攜於身:
- λόγος(LOG-oss),道、理性、陳述、萬物之邏輯。
- pietas(pee-EH-tas),一時對神、家、邦之盡忠。
- חֶסֶד(HEH-sed),亦為忠信與憐憫之堅定之愛。
- धर्म(DHAR-ma),責、法、正義、世界之秩序。
- ἀκρασία(a-kra-SEE-a),明知其善而不能行之。
- 仁(rén),人道也,於他人為完全之人之藝術。
欲感此者,君不必精通一語。僅其數承重之言,已足改君讀凡自其譯出者之法。此正 PRAVIEL 之所以存也:載君自初識之字母,至原作不復為他人之擇、而成君自身之相遇之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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